科 长:张 群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违法案件;负责监督执法人员教育、考核、培训和资格认定工作,指导、规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行为。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重大处罚事项的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和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