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关于全面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我市妇幼健康工作现状,破解我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松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全面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新形势下促进松原市妇幼健康服务事业全面发展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方案》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功能定位等。 《方案》在加强体系建设中对我市优化整合服务资源及加强服务网络建设和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 《方案》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中强调,市本级及各县(市、区)要将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当地 “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市本级要在2017年年底前建成一所标准化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各县(市、区)均要在2020年年底前建成一所标准化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方案》在强化妇幼健康服务管理中对依法管理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严格控制非医学指征剖宫产及提供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等方面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方案》在加强部门分工协作中明确了财政、编制、人社、宣传、发展改革、教育、民政、妇联及卫生计生各相关部门职责,为妇幼健康服务事业发展提出了保障措施。 近期,松原市卫生计生委将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