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要求,现将2017年松原市助产及计划生育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考核对象及条件
(一)凡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助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助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尚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并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护师(士)资格或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助产专业)。
(二)已通过助产技术考试考核合格,并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期满3年本年度应换证人员(符合免试条件的除外)。
(三)上述符合考试考核条件的人员,须3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
二、免试人员的条件
今年对从事助产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免予考试考核:
(一)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护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二)连续从事助产技术服务10年以上。
(三)三年内无医疗事故。
三、考试考核办法
(一)分理论考试和技术操作考核。先行理论考试,合格者方有资格参加技术操作考核。理论考试由市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命题,并负责印制试卷;技术操作考核由市卫生计生委制定考核标准。
(二)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理论考试和技术操作考核,并负责签发准考证、判卷。
(三)理论考试、技术操作考核均按100分制,60分为及格分数线,两项均及格方为合格。
四、考试考核内容
理论考试及技术操作考试考核内容范围以2014年《吉林省助产与计划生育技术“三基训练”题集》为主。
五、考试考核程序及时间
(一)报名方法
l、申请。由个人填写《吉林省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考核申报审批表》、《吉林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考核申报审批表》一式二份,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和助理以上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证书,或助产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报考两项的同版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7张、报考一项的同版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5张(背面写上名字,单独包装)。
2、资格审查。由个人所在单位初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所在单位集体将《申报审批表》、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审查并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复核,审查通过后,由市卫生计生委签发准考证。
3、免试人员审核。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负责对免试人员进行认真审核,最后报经市卫生计生委复核合格的,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对免试人员换发《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1、理论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11月中下旬份完成(具体时间详询市卫生计生委妇幼科),全市统一进行。理论考试结束后,试卷由市卫生计生委现场封存,第二天组织人员判卷。
2、技术操作考核定于12月份完成。
六、考试考核考前培训
各地各单位负责本地本单位人员培训,应按吉林省助产与计划生育技术考试考核大纲和2014年《吉林省助产计划生育技术“三基训练”题集》做好考试考前的培训工作。
七、考试成绩公布
(一)市卫生计生委判卷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在市卫生计生委的网站上公布。
(二)成绩公布后,市卫生计生委在《申报审批表》上填写分数。合格者,由市卫生计生委颁发《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附件:
1、松原市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考核申报审批表
2、松原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考核申报审批表
市卫计委妇幼科联系电话:6820071
电子信箱:263571542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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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0